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误工费一天的最低标准
  发布于:2019-05-17  

  一、误工费一天的最低标准

  误工费赔偿金额 = 误工收入(天/月/年)× 误工时间

  误工费,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,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,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,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,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,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。误工费的发生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,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之一,自然应当予以赔偿。

  二、误工费特点

  1、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

 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,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,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。

  2、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

 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,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,收入方式的不同,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,也是因人而异。

  3、具有一定的推绎性

  一般而言,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,能够正常工作、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。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,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,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,进行推算。

  三、误工费时间计算

  1、非持续性的误工

 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。

  2、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

 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。

  3、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

  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,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(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,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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